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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公开审理一宗涉案金额169万玩忽职守案
  发布时间:2017-12-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超标准发放农业补贴款,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69万元。6月20日,澄迈法院公开审理了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冯某、县农业局生产技术管理岗负责人李某玩忽职守一案,来自县农口系统的170多名党员干部旁听了该案的审理过程。
  2011年,负责指导和协调瓜菜大棚建设项目工作的时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冯某,在对绿丰源合作社建造的338亩瓜菜设施大棚先后3次进行验收时,未按照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指派专人对大棚建设档型、用材质量和规格、造价等进行验收,仅安排测量了大棚面积。被告人李某在上述内容未验收的情况下,按照合作社申报的档型规格填写验收单,并作出按中高档型补贴的验收意见。根据该验收意见,县农业局以每亩15000元的标准对该合作社进行了补贴。经鉴定该合作社大棚并不符合中高档型标准,最高只能按每亩10000元补贴标准发放,因冯某和李某在大棚验收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每亩多发放补贴款5000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69万元。该二人在3次验收过程中,每人共计收受900元红包。
  澄迈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经过法庭举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环节,合议庭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历时4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全体旁听人员正襟危坐、严肃认真,看到昔日的同事因为工作严重失职而坐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在坐者感慨颇多。一名旁听人员表示,庭审过程让自己深刻认识到权力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有权千万不能任性的道理,以后一定会谨慎用权,认真办事,绝不让国家和人民利益蒙受损失。本次公开庭审,是澄迈法院联合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开展的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之一,旨在让全体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就是要尽心尽责,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来源:澄迈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