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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公开审理校长受贿案 176名教育工作者旁听受教
  发布时间:2017-12-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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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4日上午,澄迈法院公开审理了中学校长李某受贿案,来自澄迈县各中小学的教师和县教科局的工作人员等共计176人全程参与旁听。
  现年52岁的被告人李某,从老城片区督学到大丰学校校长,从学校的“片区警察”到教书育杰的“领头人”,如果他始终清廉无私,再过几年就能光荣退休,成为一个永远受学生尊敬爱戴的校长,然而贪欲不仅毁掉了他长久经营的形象,更毁掉了他的职业生涯。
  被告人李某2012年至2015年在担任澄迈县大丰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辖区三个小学校长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6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澄迈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经过法庭举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李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场表示认罪,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该案将择期宣判。
  整个庭审过程,气氛严肃凝重,所有旁听人员正襟危坐,在严肃的庭审氛围中,共同见证了一名曾经意气风发、以教书育人为已任的中学校长因为贪欲而腐败堕落的过程,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和违法罪犯的严重后果。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教师纷纷表示此次零距离接触庭审,深受震撼,也坚定了自己以后在从教道路上坚守道德底线,做好教师本职工作,维护好人民教师光辉形象的信念。
  本次庭审不仅是一宗受贿案的公开审理,也是澄迈法院联合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的一次廉洁警示教育,旨在以法庭为课堂,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全县教育工作者敲响反腐败警钟。
  
  
  

来源:澄迈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