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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令发威两“老赖”退赔60万 澄迈法院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17-12-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聂秀锋)12月8日,澄迈县法院顺利执结一宗职务侵占案,为申请执行人中油海南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到60万元,该公司当天送来锦旗,向法官们表示感谢。

  2005年至2007年,时任中油公司财务部经理的张某伙同时任该公司经营部经理、油库主任的乔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售油差价款,并少报、瞒报中油公司仓储、保管的盈余成品油,再将该盈余成品油予以销售,然后侵占上述所得款项用于两人花销。根据澄迈县法院生效刑事判决书,张某和乔某应将二人侵占中油海南石油有限公司的赃款共计60万元予以退赔,直到2016年底出狱,两人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

  执行法官在今年4月12日受理该案后,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两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车辆情况,并先后5次前往海口寻找被执行人。在寻人未果的情况下,将两名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他们发出了为期2年的限制高消费令。在乘坐飞机、购买不动产和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被限制后,两名被执行人均主动联系法院,分别退赔了30万元。该院第一时间将执行到的款项拨付至申请执行人中油海南石油有限公司账户,一宗涉案金额60万元的职务侵占案顺利执结。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