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一局长就任新职才3月,不曾想此前受贿的事情东窗事发,最终身陷囹圄。近日,澄迈法院公开审理了澄迈县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符某受贿案,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全县200余名干部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2012年至2016年,被告人符某担任澄迈县水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质量监管及进度款拨付等工作中,收受曾某飞等8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79万元。因反腐形势严峻,担心自己被查处,在收受贿赂数月到数年不等的时间里,符某先后退还曾某飞、黄某丽、王某勇等三人共计27万元。
2017年4月28日和8月2日,符某家属先后两次将42万元赃款缴存至检察院专门账户,4月25日至28日,黄某丽、王某勇、曾某飞分别将符某退回的赃款共计27万元缴存至检察院专门账户。
在庭审过程中,澄迈法院通过法庭调查、法庭举证和法庭辩论等环节,清晰呈现了被告人符某的腐败路线图,被告人符某也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最后陈述中,符某表示自己能够坦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家人也积极配合退赃,希望得到法庭的从轻处罚。合议庭将择期对该案作出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