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送达公告
(2014)澄民初字第419号
  发布时间:2017-12-0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14)澄民初字第419

陈锦洋

本院受理原告曹新友、李文萍诉被告海南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老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十一二十八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