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毛雨佳 蔡莉)澄迈男子邱某深夜返回住处时发现一辆电动车未上锁,遂戴上一顶安全帽遮掩面部推走该电动车。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邱某六个月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7月31日凌晨,邱某返回租住的海口某居民楼时,发现一辆蓝色雅迪电动车停放在一楼电梯口处未上锁无人看管。于是邱某从自己的摩托车内取一顶安全帽戴在头上掩饰面部,至电梯口处将雅迪电动车(经鉴定,价值1949元)盗走。并将被盗电动车藏匿在海口某出租屋一楼停车场内。当日下午,邱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案破后,被盗电动车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根据被告人邱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