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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公开宣判4宗涉毒案件,5名毒犯获刑 近千村民听审判受教育
  发布时间:2017-06-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聂秀锋)为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扩大禁毒工作宣传范围,将“禁毒三年大会战”推向深入,6月18日上午,澄迈县人民法院在老城镇进行公开宣判,对4宗涉毒案件的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8个月到15年不等的刑期,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行为。

  据悉,2016年11月中旬,廖某高在吸食毒品时认识被告人罗某德,罗某德当时表示如需购买毒品可联系他。11月22日下午3点,廖某高电话联系罗某德称有朋友想购买65克海洛因,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为每克380元。随后罗某德电话联系被告人符某福让他准备海洛因,并与廖某高约定双方在老城镇南二环路某厂房交易。当日晚上8点,符某福和罗某德二人驾车来到约定地点,符某福将2包海洛因交给罗某德后在车上等候,而罗某德则携海洛因到廖某高和陈某等人驾驶的车上进行交易,双方交易完成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69.84克。

  澄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符某福和罗某德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危害社会,构成贩卖毒品罪共同犯罪,且有累犯情形,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判处符某福和罗某德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部分财产50000元。另外3个案件的被告人颜某雄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邓某彬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蔡某运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老城镇两委干部和村民近千人参加宣判大会,他们纷纷表示法院以公开宣判的方式将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使大家零距离接触审判,内心深受震撼,以后会好好教育身边人远离毒品犯罪。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