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胡娜)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在法院干警的监督下清除涉案宅基地上的附属物,法院依法将涉案宅基地归还给申请执行人使用。
根据生效的判决,被执行人王某应停止侵占申请执行人陈某、吴某等人位于澄迈县永发镇海榆中线公路东侧面积108.66平方米的宅基地。然而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仍然在涉案宅基地上摆摊经营。
12月9日一早,澄迈法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来到执行现场,并邀请永发镇政府、永发镇城管办、永发镇文明办到现场协助执行,有序展开此次行动。
经过2个多小时的执行,涉案宅基地上所堆放的锅灶、餐桌、餐椅、收银台等所有物品清理完毕后,法院调来的挖土机把宅基地上的树木、垃圾清除,涉案宅基地被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