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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积极试行裁判文书简化制度 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6-11-2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聂秀锋)薄薄一页A4纸替代了原来三四张纸的长篇大论,近期澄迈法院的裁判文书正在悄然发生变化,逐步向简单明了过渡。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澄迈法院收案数逐年上涨,去年收案3290件,同比增长40%,今年前10月收案3049件,同比增长9%,法官白天审判,晚上熬夜写判决书是常态。为了缓减案多人少矛盾,有序消化与日俱增的案件量,使法官从冗长啰嗦的裁判文书中解脱出来,将更多时间用在案件审判工作中,提高审判工作质效,也为符合当事人的阅读习惯,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一目了然,尽快实现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正,澄迈法院积极探索,认真研读最高法院的指示精神,创新审判管理方式,率先在老城法庭试行裁判文书简化制度,根据案件情况切实做到科学合理、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目前澄迈法院裁判文书简化主要适用于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明显争议的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类民事案件,采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形式进行简单说理,而对案情复杂、疑难的案件依然沿用传统的裁判文书形式,强化说理。裁判文书改革打破了传统裁判文书的固有结构,原告诉称、被告辩称、证据认定、本院查明、本院认为都予以简化,当事人基本情况和裁判结果得以凸显。往往法官要耗费几倍于庭审的时间来撰写裁判文书,简化后符合条件的案件法官即能做到开庭后马上出具判决书,使法官能够把更多时间运用到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中,大大提高了法官办案效率,迅速满足了群众的司法需求。

自9月试行裁判文书改革后,老城法庭共对符合条件的4宗案件采用了裁判文书简化形式,第一时间拿到判决结果的当事人对此大加赞赏,随后澄迈法院将推广裁判文书简化至符合条件的全院民事案件适用上,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