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李波)10月26日下午,澄迈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局及各法庭负责执行工作的干警召开会议,传达近期省高院召开的执行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执行办案管理,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解决“执行难”问题。
该院认真贯彻省高院下发的《关于“用两年时间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加强执行办案管理,要求在2016年12月底之前,执行完毕案件必须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75%以上,执行金额标的到位率必须达到60%以上,其中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积案全部执结,执行标的额本金到位率达100%;加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方式的管理,对案件终本条件进一步细化,一般不得在立案三个月内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录入,在以后的案件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情况将列入考核内容;加强执行案款管理,执行案款代管账户,每一笔款项都必须清清楚楚,数目核对准确,票据时间、数额相互吻合。会议要求务必真抓实干,在2016年执行案件各项数据上切实达到省高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