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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未婚生子为争抚养权上法庭 法官调解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16-04-1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林海宁)一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90后小情侣,为非婚子女抚养权问题对簿公堂。近日,该案经澄迈法院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阐明相关法律和做思想工作,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子女抚养权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据介绍,2013年,时年17岁的原告黄某(女)与20岁的被告周某(男),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开始同居生活。因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0月,黄某生下一女。由于黄某要工作,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就将孩子放在娘家抚养。因非婚生女孩抚养权问题多次协商未果,2016年3月,黄某将周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双方共同生育的女儿由其本人抚养。

  查明案情后,承办法官本着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以减少双方的对立情绪,并缓和双方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孩子由被告周某抚养,抚养费由周某自行承担,黄某每月可以探望孩子一次,此后双方互不干涉各自的生活。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