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康忠强)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刘某以有关系可以揽到工程为由,诈骗建筑包工头林某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6月,南开乡某村队的刘某在得知本村队被列入“美丽乡村”建设计划的消息后,找到建筑包工头林某,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其拿到工程合同,并拿出一份空白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劳务工程施工合同给林某看。此后一个月内,两人就承包工程的事情见面磋商过几次,刘某称需要向队里交工程押金6万元。7月5日,林某从朋友处借来6万元现金委托刘某交给队里,刘某将工程合同复印件给了林某。3天后,林某拿着工程合同来到南开乡某村队签订合同,却得知刘某举家搬回广东茂名老家。此时,林某才发现自己被骗,随即向公安报警。2014年10月,白沙公安联合茂名当地派出所将刘某抓捕归案。
白沙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