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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强化合议庭负责制 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
  发布时间:2015-06-1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陶美沙)6月10日,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合议会议在澄迈法院召开,该案的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参与合议。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庭庭长列席旁听。

  该合议庭由一名主审法官、一名资深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会议上,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围绕案件进行了全面评议,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以及适用法律等情况独立、充分陈述意见,针对不同的意见,大家互相交流探讨,合议的内容书记员均一一记录在卷。分管副院长在旁听完合议全程后,对合议庭的合议程序及流程提出了改进的意见。

  据了解,为充分保障合议制功能作用的发挥,澄迈法院认真贯彻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省高院的文件精神,积极出台细化的规定,对合议庭工作程序、主审法官和合议庭成员的责任形式、责任承担方式都进行了具体规定。一是扩大了合议会议的参与人员,法官助理也参与案件的合议,启动司法改革后的新模式;二是明确了合议庭的职责,合议庭成员平等参与,主审法官是审判团队核心,其他人员协调配合。赋予主审法官相应职权,发挥主审法官的决策权;三是落实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切实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四是屏除合议庭内部的行政化。要求院、庭长对非承办或协办的案件旁听,不得对个案发表决断性的意见。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