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聂秀锋 王欣)澄迈男子黄某代管土地10余年后将其占为己有,在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被转包给颜某和吴某的情况下依然长期占地不还,并种上香蕉、咖啡、花梨木等作物。颜某和吴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处黄某归还土地,黄某依然拒不履行。5月8日上午,在福山镇政府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澄迈县人民法院出动20余名干警,到福山镇强制执行该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顺利将80亩土地使用权归还给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80亩土地经营权原属海南某社等三家企业成立的联合公司共同所有,公司出现经营危机后,海南某社通过股权转让独立享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委托其中一家企业的法定代理人黄某进行管理,双方约定土地如作他用,黄某需无条件归还土地。2010年,颜某和吴某与海南某社签订转包合同享有了该土地28年使用权,此时黄某不但坚称对土地拥有使用权而拒不归还土地,还在该土地上种植作物,完全不履行双方协议。2010年颜某和吴某将黄某诉至法院,经澄迈法院一审、海南省一中院二审,判处归还土地后,黄某仍旧不服,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被省高院依法驳回。
判决生效后,黄某依然未交还土地使用权。在颜某和吴某申请执行后,澄迈法院向黄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土地并清理土地上作物,但黄某逾期仍未履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澄迈法院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执行方案,成立以副院长林明礼为总指挥,由警戒组、说服组、实施组、外围组、摄像组等组成的强制执行队伍。经过3个多小时的工作,被执行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全部清除,80亩土地使用权顺利归还申请执行人,执行工作顺利完成。
“悬在心里快5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我可以开始着手建我的咖啡加工厂了。”看到80亩平平整整的土地时,申请执行人吴某由衷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