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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学生”交友不慎误入歧途 贩卖毒品获刑八个月
  发布时间:2015-04-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聂秀锋)在邻居的眼中,他是个待人礼貌、尊敬长辈、本性纯良的孩子,在老师眼中,他是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规的学生,但正是这样一个别人眼中的乖学生好孩子,却因贩卖毒品,日前被澄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2014年9月10日晚,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杨某受朋友诱惑,在澄迈县金江镇某宾馆出卖1瓶含氯胺酮成分的神仙水给他人,并附赠其“K粉”一包,从中获利300元,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澄迈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贩卖毒品氯胺酮0.22克,含氯胺酮成分液体19.04克,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杨某是个未成年学生,平时家教甚严,因家庭经济困难,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才走上了犯罪道路,且认罪态度良好,应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澄迈是毒品犯罪重灾区,2015年第一季度澄迈法院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中,毒品犯罪案件超60%,很大一部分罪犯是出于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认识不够,才走上犯罪道路。因此,一直以来澄迈法院都非常重视法制宣传,每年都会深入各乡镇进行普法宣传,希望借此增强全县人民的法治观念,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