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李富清)近日,澄迈法院强制执结三起占有排除妨害纠纷案,强制清理被执行土地范围内树木两百多株,拆除简易平房一间,将土地交还给申请人。
被执行人刘某某三人原是瑞溪镇岭上村人,因生活环境不适,搬迁到山口村居住。2011年瑞溪镇山琼村委会山口村民小组以刘某某三人未经依法承包,强行侵占村集体土地16.838亩种植橡胶树为由,向澄迈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刘某某三人一个月内自行清除地上附着物,将土地归还村民小组。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省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三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22日,澄迈法院出动干警20余名,并联系瑞溪镇政府等单位协助执行。经过近一个半小时的努力,16.838亩土地范围的树木和房屋全部被清理,当场移交给申请人,三起占有排除妨害纠纷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