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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开展法制宣传 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3-12-0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陶美沙)近日,澄迈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老城镇中学田径场准点开庭,现场审判了陈某某抢劫一案,千余名师生及群众现场接受法制教育,庭审将感化、教育及法制宣传融为一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巡回审判审理的是一起抢劫案件。今年8月26日被告人陈某某在澄迈县昆仑农场南东队往西达农场200米路段,持刀抢劫了被害人王某人民币1500元和天语牌手机1部。被告人陈某某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自愿认罪。法院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被告人陈某某表示十分后悔,要重新做人,并以亲身经历告诫青少年要把握好自己,要好好学习,不要像他一样。

庭审结束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马轶人法官结合本案作了题为未成年人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的专题讲座,以案说法,深刻阐述剖析了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原因,认真分析了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并结合一些典型个案,详细阐述了引发青少年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诸多主客观因素。针对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马轶人法官建议青少年学生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树立自律、自强意识;要谨慎交友,远离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

在“12•4”当天,澄迈法院还在老城镇中学设置了法律咨询处。在现场咨询活动中,学生们就他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咨询,澄迈法院年轻法官就学生提出的问题一一做了解释,并对学生的咨询做了正面的引导。在咨询现场还将数百册《澄迈法院法律宣传手册》向师生发放。

通过旁听活动和法律咨询活动,学生们了解到刑事庭审的威严,也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法律知识,懂得了犯罪的危害性。同学们表示,能亲身在校园里面观看庭审活动,让他们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了更深的了解,对今后如何面对生活中的不良诱惑及改正自身的不良习惯有了新的想法,以后一定会学法守法。

自2011年以来,澄迈法院已多次深入澄迈中学、澄迈二中、技工学校、福山小学等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开展了法制讲座、巡回法庭等多种形式法律宣传活动,得到了老师、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