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澄迈法院推行“双重管理、地方党委考核”开先河
  发布时间:2012-05-0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澄迈县人民法院根据法院工作特点和队伍现状,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行法庭党支部双重考核模式,在全省法院开先河,并产生重大影响。

  创新工作思路,将法庭党支部纳入地方党委考核

  2011年4月,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到澄迈等市县法院调研时,提出全省法院要坚持“以党建抓审判,抓好党建促审判”原则,将人民法庭党支部纳入当地党委考核,推行法院党组与当地党委对法庭党支部工作进行双重考核模式,把法庭党支部建设成为法院服务地方大局的坚强战斗堡垒。这是我省法院抓党建促审判,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落实胡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出的关于“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更好服务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新举措。据此,澄迈等市县法院纷纷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法庭党支部双重考核模式,使法庭工作更好地融入地方党委、镇政府社会管理的大局,取得初步良好成效。

  根据省高院董治良院长提出的将法庭党支部纳入当地党委管理,实行双重考核机制的指示,澄迈县法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将法庭党支部纳入当地党委考核的工作方案,并经多次与县委组织部、老城镇党委协调沟通,于2011年10月,将老城法庭党支部工作纳入地方党委考核,使法庭党支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按照镇党委的要求开展工作,更有效地服务地方工作大局。自此模式开始运行以来,老城法庭围绕澄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开展了“巡回审判、法官六进”等活动,主动为辖区重点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帮助辖区群众排忧解难,促使法庭工作更有效地融入了地方工作大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推行法庭党支部双重考核模式,推动建立“地方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参与、司法和行政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更有利于老城法庭服务老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老城法庭位于澄迈县老城镇,其辖区内有省级开发区、省保税区、海口市“三港和一”等省县级重点项目上百个。近年来,老城镇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由此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对此,老城法庭党支部围绕老城镇党委工作大局,将党建工作和提升司法能力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并积极延伸法庭的审判职能,主动服务老城发展的新要求,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推行法庭党支部双重考核模式,为法院服务地方发展大局找到了合适的着力点。既强化了基层法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又能激发基层法庭发展的原动力,为党员干警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提供了机制保证。同时自觉地将法院各项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工作部署之中,推动了法院将自身的工作目标和当地党委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步监督、同步考核,实现审判职能和地方党委中心工作的接轨,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自法庭党支部纳入当地党委考核以来,老城法庭先后围绕老城镇党委政府工作中心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法庭党支部双重考核模式实际的工作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法庭各项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今年年初,该庭制定了《老城法庭党支部工作规则》,使法庭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有了制度保证,做到以抓党建带队建,以带队建促审判,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是积极发挥党员法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服务发展的表率作用。主动了解辖区村民小组、开发区企业、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联络员配合,建立“党员服务岗”、党员法官巡回办案、党员法官节假日法庭等制度,妥善处理基层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各类矛盾。自推行双重考核模式以来,该庭共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巡回办案、节假日法庭8次;定期研讨当地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矛盾的新特点,深入企业、建筑工地等生产一线调研3次,获得了大量一手材料,为开展审判工作提供了方便。

  三是依托当地镇党委的考核平台,主动融入地方社会管理大局,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第一,直接参与地方维稳工作,参与调处社会矛盾。第二,大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活动。第三,积极推进司法建议制度,及时向当地镇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地方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如在2011年12月,围绕如何解决老城镇违章建筑的问题,该庭进行了深入广泛调研,查阅大量资料,最终完成了《老城镇违章建筑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为镇政府解决这一棘手问题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

  四是通过双重考核,促进法庭提高公正廉洁司法水平。在考核中注重对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工作科学化、廉政等制度的考核力度,不断规范法庭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法庭法官的公正廉洁司法水平,进一步树立了人民法庭严谨务实廉洁的形象。

  五是依托镇党委政府,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与政府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沟通,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构建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有机衔接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长效机制。2011年来老城法庭共司法确认案件14件,为维护老城经济开发区的和谐稳定加大法律服务力度,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法庭党支部双重考核模式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老城法庭党支部近一年的探索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在2011年年度考核中认为老城法庭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支部各种活动,切实为老城人民解决大量的矛盾纠纷,决定评为先进党支部。

  2012年年初,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再次率队深入20来个市县,就基层法院党总支、党支部的设立方式以及人民法庭支部的双重管理模式等问题进行专题深入调研。再次指出:“符合条件的法庭要设立党支部,半年或年终考核必须有驻所地乡镇党委意见,实行双重管理。”

  各地参加调研座谈会的市(县)委、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市(县)直工委及各乡镇主要领导对当地法院的党建工作及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与会人员普遍赞同董院长一贯坚持的“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普遍赞同“支部建在庭上”的主张,即基层法院设党总支、人数符合条件的业务庭或者相关业务庭成立党支部,非常欢迎董院长提出的人民法庭设立支部,实行双重管理的主张。认为“支部建在庭上”、法庭设立支部、法庭党支部工作纳入地方党委考核契合法院的实际情况,更符合省情、院情、社情,便于组织生活、开展活动,便于增进沟通和协调,融入当地四项重点工作,更好地发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积极作用。

  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表率作用

  一是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表率作用。制定了周三学习日制度,创新学习载体和方式。班子成员坚持自学,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联系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文章,2008年以来,该院党组成员撰写的调研文章共有9篇在《人民文摘》、《特区法坛》等刊物上发表。

  二是用制度规范党组生活。该院新修订了《党组会议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院机关和全院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都坚持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让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努力做到党组工作运作公开、透明,符合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

  三是把党建工作列为各庭室、各支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形成了党组书记身体力行抓党建工作常态化、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制度化、党支部抓党建工作岗位化。实行党务公开,党建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员通报,促进了党建工作的规范化。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筑坚强的战斗堡垒

  一是以实施“强基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形成党组书记带头抓党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2009年该院对原有的支部进行改选换届工作,支部书记全部由各副院长担任。院领导既是业务主管领导,又是党建负责人,在日常工作管理中落实一岗双责的职能,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抓党建,真正实现了“两促进,两提高”。

  二是针对以往存在的党建与队伍建设、审判工作之间两张皮、相脱节的现象,个别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较弱、战斗堡垒作用不够明显,党建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创新不够,个别党员法官宗旨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强力推进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党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构建以党组为核心,以党支部为主体,把支部建在庭上,现全院在职党员 53人,离退休党员27 人,设立6个党支部。

  以廉政勤政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党员队伍思想和业务素质建设

  该院始终把提高党员思想和业务素质摆在首要位置,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整体素质、确保司法廉洁为切入点,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方法,努力将该院干警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钢铁队伍。

  一是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先后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廉政教育月”、违规违纪收送款物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等活动,在教育形式上采取集中学习和部门学习相结合,四年来共组织干警集中学习40次,集中讨论2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0部。提高了广大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努力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四年来,共组织干警开展不同范围的业务讲座25次,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考试和司法考试;共有5名同志报考了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考试,9名同志通过司法考试,极大地提高了干警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是认真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措施、并对该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责任制》、《司法廉洁保证金试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一套涵盖14项制度的统一的、科学的廉政勤政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及其他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层层分解,把责任落实到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层干部还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四是加强内部、外部监督。在原有聘请3位退休法官为廉政监督员,负责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倾听社会对法院、法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院监察室反馈处理的基础上,又选任了6位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中层副职干部为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廉政监察员,配合院监察部门工作,加强对审判、执行部门的内部监督。

  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成效明显

  院党总支、各支部注重教育党员围绕县委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服务工作大局。党员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办案中注重发挥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党员法官自律意识、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近四年来该院获得奖先评优的干警中,党员占了90%以上。2008年以来,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4879件,审结4860件,结案率99.61%;受理执行案件865件,执结861件,执行结案率达到99.53%。审判执行工作连续实现突破性进展,实现了“三升三降”的良好局面:结案率、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实际执行率大幅度上升,上诉率、二审案件发改率、信访量明显下降。四年来,没有一名党员因办案不公、司法不廉被查处,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案件,老城法庭被最高法院和团中央联合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永发法庭被省高院和团省委联合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

余德厚 颜区良 (法制时报)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