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胡娜 崔雯)今年元宵节期间,澄迈法院法官利用节假日多次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公正求实、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促使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原被告彭某和李某达成和解协议。
去年7月25日上午,被告李某驾驶小轿车从澄迈县金江镇开往中兴镇,车辆行驶到澄迈县266县道12KM+500M路段处时,李某突然停车并打开车门准备下车。
当时,原告彭某正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着妻女路过。李某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车辆来往的情况,突然打开的车门使碰某避让不及,撞到小轿车左侧车门后摔倒,造成彭某右下肢十级伤残、其妻女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
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李某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彭某负次要责任。但彭某因怀疑交警偏袒李某,同时又因交通事故耽误了生产,心中充满怨气,拒不接受交管部门的认定结论和调解方案,坚持认为应由被告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并向法院起诉。
彭某起诉至法院后,其家人就事故担责比例一事,多次到法院大吵大闹,彭某更是坚持认为交管部门与被告互相包庇,言语中处处充满着对法院和法官的不信任感,并扬言要到省里上访。承办法官第一次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根本无法消除彭某的疑虑。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认真分析了彭某的性格特点,果断决定调整办案方式,延伸审判职能。
元宵佳节期间,承办法官放弃节日和假日休息,亲自到彭某家中了解彭某及其家人的生产、生活情况。元宵佳节,承办法官上门以拜年的方式和彭某闲聊家常,初步消除了彭某对法院和法官的不信任感。
紧接着,法官又邀请彭某来到交管大队,在大队相关领导的见证下,安排技术人员向彭某讲解了整个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和鉴定标准。讲解过程中,法官适时地进行了相关司法问题的解释,还向彭某列举了以往的一系列类似案例。
彭某终于被法官化解纠纷的真诚折服,惭愧的说:没想到法官会这么认真的操心我的事儿,是我太多疑了,这个案子您怎么办,我都一百个放心!
近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彭某一家和被告李某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圆满的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