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澄迈法院永发法庭法官协同澄迈县永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一起来到海屯高速公路某段项目部,组织该工地农民工与该地段承包商协商解决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报酬问题。为妥善解决问题,法官一方面积极对当事人进行耐心说服和法律政策解释,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并予以司法确认。最终,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工作,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法院当即对人民调解协议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司法确认,及时制止了一起显露倪端的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这样一起涉及25名农民工劳务纠纷案件,澄迈法院以司法确认方式当即妥善解决,群众得到了实惠,政府工作大局得到了维护,一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得到了及时处置,法院的司法确认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人民调解组织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这也是今年以来澄迈法院广泛运用司法确认,让纠纷从基层得到化解,矛盾从源头上得到治理的又一成功案例。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出台后,澄迈法院按照省高院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基层矛盾化解, 大力推进司法确认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接到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意见》后,澄迈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董治良院长关于司法确认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进一步推进司法确认工作的措施。院党组认为,人民检察室、司法所、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工作可能使一些纠纷得到调解,但由于没有法律效力,经常发生调解后反悔的案件以及调解后不能履行的案件,最终当事人仍采取诉讼方式解决。而司法确认是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得有效途径,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是人民群众普遍欢迎的新的审判方式。
二是组织召开司法确认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为了将司法确认工作落到实处,澄迈法院在召开党组会后又先后召开了2次人民法庭、民庭、立案庭动员部署会和专题会,并与县司法局联合召开了司法确认工作协调会,联合制定了《诉讼调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调解案件范围、调解工作机制、调解方法和技巧、应注意事项、诉讼调解激励措施等。
三是协调机制,筑牢诉调对接基础。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在实行巡回办案、立案调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庭、司法所、村(居)委会“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派出所、乡镇政府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力度。安排各人民法庭的法官担任辖区调委会的指导员,定期深入到人民调解组织,了解情况、沟通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实现诉调对接。采取观摩开庭、进行座谈、法律解答和协调办案等方式,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培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并采取委托调解、特邀调解、指定调解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纠纷解决,实现诉调有效对接,抓好矛盾的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同时主动邀请调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旁听庭审,今年以来已开展了5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观摩开庭、进行座谈64人次。通过加强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训,更有效地发挥澄迈法院“三位一体”的调解网络,切实为人民群众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