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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永发法庭通过司法确认 助农民工讨回工钱
  发布时间:2011-12-0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许平飞 陶美沙) 近日,澄迈法院永发法庭干警协同澄迈县永发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一起来到了海屯高速公路第四标段项目部组织该工地农民工与该地段承包商协商解决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报酬问题,在永发法庭的组织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帮助了农民工及时拿到工钱。

张某生等二十五人系海屯高速公路第四标段的普通工人,辛勤工作后却拿不到理应获得的报酬,承包商以各种理由没有及时支付薪酬,这25位农民工无法按时领取到自己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被拖欠的工资总额共计88893元。为此,他们多次与承包商协商,非但未能得到解决还被集体解雇,后来他们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永发法庭办案法官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考虑到此问题涉及到的人数众多,农民工们生活困难,且关系到海南国际旅游岛基础建设进度的问题.为妥善处理纠纷,尽快解决农民工生活难题,最大程度保障海屯高速公路第四标段顺利施工,决定会同永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起组织双方协商,争取把矛盾解决于萌芽中。经过多次深入工地组织双方协商,耐心的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为使得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在自愿的前提,同时向澄迈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据悉,2011年11月20日澄迈法院永发法庭指导澄迈县文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海屯高速公路文儒段(第六标段项目部)的工人与承包商签订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保证了调解协议的履行。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