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近年来,澄迈县法院采取了多种措施破解执行难,取得了显著成效。被省高院评为“无执行积案法院”,也得到县委、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充分肯定。其做法:
一、加强审限管理,构建考核机制,督促执行法官均衡结案。成立执行调研监督小组,严格执行审限延长审批制度,对执行案件进度进行全程监控,对临近审限的案件予以催办和警示,对超审限案件予以通报等处理。并将每季度执行工作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结果挂钩,实行严格考评制度,奖勤罚懒,推动办案进度加快,力争做到均衡结案,促使今年上半年的案件的执行到位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3.3%,案件的执行和解率同比提升24%。
二、强化诉前、诉中保全制度运用,为执结案件奠定基础。要求每一位法官在诉前、诉中都必须向当事人释明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切实做好诉前、诉中保全工作。此举有效避免义务人可供执行财产保全不及时导致执行难,大大增加了案件调解成功率。2008年—2010年采取诉前、诉中保全措施的案件58件,涉案标的1435.3万元,执行到位率达100%。
三、加强执行工作机制建设,保障执行工作高效运行。一是2010年1月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由院长担任总指挥,做到全院一盘棋,规范运转,确保每一件需快速执行的案件得到快速执行和各种突发事件得以快速处置。二是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执行汇报机制,采取主动邀请县人大、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电视台等多个部门派员参加重大执行案件等措施,充分利用联动力量,实行“阳光”执行,促使因执行案件引发的信访和上访事件的数量明显下降。三是建立和解为主、强制执行为辅措施共破执行难题。对被执行人采取“法、理、情”并重的方法,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仅2010年就和解执行案件142件,和解率54.8%,同比提高43.6个百分点。四是重视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经院领导的积极协调,澄迈县政府决定每年财政拨款30万元作为解决涉特困群体案件的执行案件使用。2008年—2010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747829元,有效促进社会和谐。五是完善执行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为执行指挥中心配备必需的专用警车,给予在外加班办案人员适当的工作用餐报销,适度提高对执行和解案件的奖励金额,有效调动执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提高执行能力,及时做到案结事了。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行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在执行工作实践中讲究调解技巧,灵活运用说理、劝导、调解、强制等执行工作方法及时化解执行案件。今年上半年,该院转变司法作风,积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释理工作,在结案101件中,和解结案54件,强制执结18件,自动履行和其他结案29件,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