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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法庭:工伤索赔半年未果 法院速调三日赔付
  发布时间:2011-03-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澄迈法院老城法庭当日立案,当日调解了一起农民工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及时为农民工追回赔偿款, 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原告邹某诉被告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某公司)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邹某系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巴山镇人,受被告浙江某公司临时雇佣在被告工地从事木工工作。2010年8月19日,邹某在工地拆梁时不慎摔伤,被送往海口市人民医院救治。后双方因损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原告遂诉至澄迈法院老城法庭。邹某要求浙江某公司赔偿康复费人民币25万元,且不包括医疗费。浙江某公司认为邹某要求的损害赔偿数额过高,且不包括医疗费,表示无法接受。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本着“充分调解,快速审结”的原则,在详细掌握双方当事人矛盾争议点后,现场展开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毫不气馁,一方面向原告说明企业的难处,另一方面又向被告阐明员工伤情严重,希望企业以人为本,给予病人最好的治疗。最终,浙江某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邹某人民币20万元,并于调解协议签订后第三日付清了赔偿。至此,一起当事人双方争议较大的农民工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圆满调解解决。

历时半年的纠纷索赔未果,诉至法院立案后仅半日便得以解决,原被告双方都对老城法庭法官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法庭的公正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便捷的司法便民利民为民办案效率受到了双方当事人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