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澄迈县法院在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中,积极倡导“和解为主,强制为辅”的新执行理念,国庆7天顶暴雨和解执行6宗案件,促进灾区和谐。该院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领导重视,强调和解。申请人王玉梅与被执行人王秀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长期存在诸多矛盾误解,若强制执行,将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后果不堪设想。但此案和解难度太大,执行法官在多次调解未果后打起了退堂鼓。该院院长鼓励法官不要轻易放弃,要从多角度、多方面去做工作。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二是借力攻破,耐心调解。申请人邱运湘与被执行人邱世法人身损害纠纷一案,26779元的赔偿款使被执行人焦头烂额,东凑西借才弄到8000元,案件和解执结的希望十分渺茫。在院长的亲自督办下,10月3日,执行法官冒着倾盆大雨深入到当事人的家中找当事人谈心,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三是情感疏导,和谐执行。申请人王澄秀与被执行人王澄基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执行法官调查核实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便劝说申请人作出让步。申请人开始不肯,法官没有气馁,劝说申请人的亲属一起做其思想工作。申请人被感动了,当即表示原谅被执行人,放弃部分赔偿款,并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照协议规定一次性偿付了赔偿款,该案和解执结。
四是适当强制,促成和解。10月4日,在执行一宗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时,执行法官顶着狂风暴雨去被执行人王金俊家。其父亲知道法官的来意后,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不肯叫被执行人回家,而且态度恶劣,声称绝不会履行赔偿义务。法官在做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宣读了搜查令。被执行人的父亲见法官动了真格,顿时慌了神,立即和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被执行人回家后在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