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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依法摆平纠纷 橡胶林里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0-04-2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4月21日,澄迈法院执行法官充分运用一说二劝三调四强制的执行措施,成功执行和解一宗担保合同案件,和解标的26万元。

澄迈县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与王某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阶段,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调解并由法院作出的(2009)澄民初字第352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然而被执行人王某却迟迟不履行调解书确认的义务,申请人澄迈县小额贷款担保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深入被执行人王某住所地美亭黄竹找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不为所动,不是借口没钱偿还,就是故意躲避执行法官。远远看到执行人员,就立即锁门外出,电话也拒接。执行法官并不气馁,经过长时间的走访、调查,核实了被执行人有10000多株开割的橡胶,依据市场行情,每月的收入不菲。4月20日,执行法官再次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传票,要求其必须于21日到其种植的橡胶林地参加协调,若其再故意躲避,将依法查封并委托评估、拍卖其橡胶林用于抵债。

21日,当执行法官一行到达约定地点时,被执行人已经早早在那里等候。看到执行法官,被执行人不停地请求法官不要查封橡胶林。执行法官严厉的批评了被执行人,并指出其错误的行为,若再继续这样耍无赖,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执行法官的耐心细致的讲法律、摆道理后,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一定会偿还贷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行和解。(李日峰)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