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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向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09-11-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法制时报讯(通讯员 颜区良 记者 方艳)11月5日上午,澄迈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带领执行人员亲赴困难群众家中,向4名特殊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共计2.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澄迈法院此次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受助对象均为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受助人因健康等原因行走不便,不能来到法院领取救助款,为使群众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澄迈法院执行人员决定上门送去司法救助金。其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申请人王某获得了1.2万元的特别救助。王某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致残,4年来卧床不起。但是,被执行人刚服完刑,既无履行赔偿能力,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法院三次判决仍无法执行。王某的家庭因此陷入困境,就连王某基本的医疗都无法保证,导致到现在伤口仍没有愈合。考虑到王某的实际情况,澄迈法院党组决定向他发放1.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对于政府和法院的关心,申请人非常感动,连称感谢政府和法院的关心和支持,以后一定会牢记领导的嘱咐,坚定信心,好好地生活。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维护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澄迈法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成立执行救助基金,对法院在办理执行及涉法涉诉案件中,针对生活确实困难、迫切需要救助的当事人,采用救助金的形式给予临时救助。今年以来,澄迈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3.7万元,63名困难群众得到司法救助。同时通过司法救助金成功清理了26件涉特困群体、涉重复信访的执行积案。不仅切实解决了受助困难当事人基本生产、生活、医疗等面临的急迫性困难,化解了部分信访、上访矛盾,进一步彰显司法关注民生的人文关怀。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