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晚,澄迈县人民法院干警在全省法院系统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文艺晚会上高昂朗诵着自创诗歌《当我们穿上法袍的时候》,法官们用他们最热情的方式、最郑重的承诺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的到来。
作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中的优秀法院,澄迈县人民法院八年来,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澄迈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监督下,林鹤年院长带领党组一班人,以铁的纪律带队伍、以硬的手腕抓审判、以公正清廉树形象、以人民满意为目标,铸造出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清正廉明的队伍。该院先后于2004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老城法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2006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办公室工作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1次获省委表彰,14次获省高院表彰,13次获得中院表彰。
落实“四抓”
队伍建设基础牢
“没有5到8年时间,要想打牢基础谈何容易。与干警们相处8年,干警们的思想我很了解,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在抓队伍建设中能起到关键作用。”澄迈法院院长林鹤年说,自他2002年上任以来,澄迈县法院没有一位班子领导成员、没有一名干警因违法违纪被上级法院或其他部门查处,没有一件案件因违法审判、执行不力造成群众集体上访,这得益于八年来对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打下的坚实基础。
8年来,澄迈法院在队伍建设方面规范管理,夯实基础、落实制度、务实高效,摸索出一套“四抓”理论,得到了上级法院、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抓品德,增强干警司法为民服务意识。良好的道德品质是干警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自觉行为的根本保证。为此,该院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品德教育放在首位。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做到一年一个专题教育,先后开展了“公正廉洁树形象”、“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抓廉洁办案,树公正形象”等专题教育活动,筑牢了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二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先后制定了“公正、为民、清廉、文明、创新”10字院训和“七条禁令”、“三个不出、三个不能、三个维护”、“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文明形象”等规范,教育干警树立起办案是硬任务、办好案是硬责任、办干净案是硬要求的“三硬”司法理念。
8年来,该院干警队伍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树立起了队伍的良好形象。
抓廉洁,筑牢干警抗腐防变思想防线。廉洁是人民法院干警公正司法的生命所在。该院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点,积极开展“同唱法官之歌、同铸法院精神、同守法院院规、同构和谐法院、同创一流法院目标”的五同文化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廉洁意识,促其守法自爱。一是开展以廉政为主题的思想教育。该院采取组织干警上党课、开展案例剖析、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聘请专家专题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不断筑牢干警思想防线。二是建立廉政风险保证金制度。每月从干警工资中扣存100元,院里拨付400元作为廉政风险保证金,干警全年没有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的,年终给予全额奖励,反之,则予以扣除本人的廉政风险保证金,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实行正面引导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干警抗腐防变能力,确保队伍廉洁。
抓关爱,激发干警奋发向上热情潜能。法官也是人,他们也会有困难需要帮助。澄迈法院很注重保障干警利益,把严管与酷爱紧密结合起来,让干警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一是在待遇上关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政绩的用人导向,对遵纪守法、业绩突出的干部及时提拔使用,一大批干部受到提拔重用,兑现了“让吃苦的人吃香,让实干的人实惠,让先进的人得到提拔,让有才干的人得到重用”的承诺。二是在生活上关怀。热心解决干警生活、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升学等问题。对因病住院的干警,院领导总是坚持上门探视。
8年来先后为因病住院干警及家属组织捐款16次、安排干警家属就业3人、奖励升学干警子女13人,并给11名干警家庭送慰问金。以家的亲和力凝聚干警的心,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抓制度,促进干警教育管理规范长效。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使一个坏人变成好人,更重要的在于执行。为规范管理,澄迈法院抓“三实”,即夯实基础、落实制度、务实高效。一是查漏补缺,建立新制度,消除盲点,夯实队伍建设的基础。二是化虚为实,突出量化,增强可操作性,落实队伍建设的各项制度。三是奖惩结合,强化约束机制,纠偏为全,使得队伍建设的制度能起到成效。该院为树立制度权威,狠抓制度的落实,专门成立了案件评查组、督察组、绩效考核组三个常设小组,负责对案件质量、审判纪律、工作绩效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案件质量和审限进行评查,对违反审判纪律和违纪问题进行督查处理,对信访工作不重视、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督察纠正,强化日常工作管理。目前,该院各项制度已基本完善,形成了“六个注重”即注重规范、注重督察、注重考核、注重绩效、注重惩戒、注重培训。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使法院的各项工作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约束、事后有监督,从而使工作部署和制度规定成为干警的自觉行为,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有效地把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推上新台阶。
“四民”举措
司法为民落实处
“人民法官为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不是一句口号,要体现在亲民、便民、利民、安民的具体行动中。”林鹤年院长常对干警们说,让群众满意就是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法官下乡”亲民。该院建立了巡回法庭制度,要求法官不仅要亲自下乡立案、调解,还必须根据案件特点,有意识有目的地把一些典型的庭审活动放到农村举办,办到农民家门,办到田间地头,以庭审为载体,不断向广大农民群众传播各种法律知识。今年5月,该院在瑞溪镇巡回审理一房屋租赁纠纷案,旁观的观众近200人。为了做好法律宣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既严格依法成功地审结了该案,让双方当事人诚服,又注意结合该案的特点,从双方合同的产生、形成直至合同的签订过程,向旁听观众宣讲了合同法,让旁听观众接受到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律教育。许多旁听的观众都交口称赞:“这样的庭审活动搞得好,能开眼界,能长知识。”还主动要求法官要经常深入农村开展类似这样的活动。
该院还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采取法官包村包户等形式,组建一支送法服务队伍,配置送法专车,组织法官不断深入全县各社区、乡村、学校、企业、部队等基层单位,为人民群众解决土地纠纷、房屋拆迁等热点问题提供诉讼指导,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自觉性。2008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送法下乡”工作先进单位。
司法措施便民。该院推出了四个方面的21条便民措施,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确有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减、缓、免,特别是拖欠民工工资、涉下岗职工、涉农、涉军等案件,积极与政府人劳、民政部门和村(居)委会联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中兴镇某村有位老妇,其丈夫和儿子均遭遇车祸丧生,但由于家庭生活困难,曾一度无奈放弃起诉权利。法官下乡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上门立案审理,依法给予该老妇免收诉讼费和其他费用,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老妇很快就拿到赔偿款。
该院还积极开展“院长大接访”工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访原则,认真对待群众的来访来信,按照“定领导、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包处理”的“四定一包”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见事要早,方法要多,解决要快”的信访工作机制,将排查的案件逐案交办,限时办结息访,通过向信访人发放信访回音卡等措施,及时告知信访处理、答复和转办情况,打造“阳光信访”,受到群众好评。
执行工作利民。官司打赢了,百姓希望执行到位。该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成立了全院联动协助大执行机制,追求执行到位率和执行和解率。2008年12月,启动集中清理积案的执行风暴,共有726件列入集中清理范围,全力攻坚。截止今年6月30日,清理积案117件,已结117件,结案率达100%,切实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
司法救助安民。该院积极争取县政府财政拨款20万元建立了法院司法救助金,并纳入每年县财政年度预算。今年已先后为28户64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8万元。此外,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该院还特别争取到县政府42.5万元的特困群体案件司法救助款发放给29户33名涉特困群体申请人,使全部涉特困群体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今年以来,该院已为45件案件61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9万多元。让有理没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冤情的人打得赢官司。
围绕“四高”
窗口服务高标准
立案窗口承担着连接内外、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能,也是法院向人民群众展现法官素质和法院形象的窗口。澄迈法院多年来围绕素质高、起点高、效率高、调解高的“四高”要求,把法庭建设推向一个新台阶。
素质高。澄迈法院以“做强小法庭,服务大社会”为法庭建设思路,从法庭建设高标准化、规范化入手,整合和优化配置资源,在不断提高法庭队伍素质,不断增强法庭的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上下功夫,使法庭实现了“班子强、干警能、管理严、建设优”的创建目标。
起点高。今年3月17日,省高院建立的青年法官培训基地在澄迈县法院老城法庭挂牌成立。澄迈法院以此为契机对法庭高标准、严要求,并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综合优势,以高起点创建中心法庭,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效率高。法庭推行“即诉即立”制度。只要材料齐备、符合受理范围的,立即给予立案,尽量减少他们的往返奔波,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花一份心,少等一分钟,少误一次工。针对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对象,推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多元化立案方式,为群众提供贴心的立案服务。今年1-8月份,老城法庭已收各类案件249件,永发法庭已收各类案件206件,分别比去年同期多了136件和103件。大力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民事纠纷,今年老城、永发两个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68件,平均审限为2.6天,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
调解高。法庭积极探索立案调解新机制,对符合立案条件,但可通过诉外调解解决的案件暂缓立案,启动联动调解机制,委托、特邀有关部门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实现“诉调对接”。今年1至8月,老城法庭、永发法庭共调解结案238件,调解率为86.3%,其中,永发法庭调解结案106件,调解率为91.1%;老城法庭调解132件,调解率为84.6%。
在“四高”要求下,澄迈法院的法庭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老城法庭连续三次保持了“全国青年文明号”、被省高院授予二等功两次,永发法庭连续四年保持了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光荣称号,12次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为辖区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通讯员 颜区良 记者 向荣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