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新闻宣传中心 6月20日上午,澄迈县中学的一百多名学生到澄迈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被告人吴某抢劫罪一案,置身于真实的审判环境中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澄迈法院在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中,针对青春期的中学生心理抵抗能力差、容易受到社会中各种不良诱惑,若不正确引导容易走入歧途的心理特征,开辟了“以案普法”课堂,选择一些青少年犯罪的个案(适用公开审理的),通过到学校开庭、请学生旁听刑事审判、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学生置身其中,生动地学习法律知识,从而达到使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被告人吴淑端抢劫罪一案,法庭在审理中查明:2003年7月19日凌晨1时,被告人吴某(实施犯罪时尚未成年)及蒙某、李某(二人已判刑)三人到澄迈中学校道处对该校的学生蔡某、梁某实施抢劫,从蔡某身上搜到人民币1元,蒙某、李某仍不罢休,威胁蔡某和梁某带二人回到宿舍拿钱,蔡某、梁某向罗某等人借款40元交给蒙某和李某,作案后,蒙某在逃离现场时被抓获。在当天的庭审中,被告人吴某承认了上述犯罪事实,由于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澄迈法院依法给予当庭宣判。
庭审后,学生们都主动地围过来向法官们请教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官们也对每一位学生的问题都热情洋溢地给予详细的答复。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现场开庭审理的观摩,我们学会了许多法律知识”,还有学生表示:“我长大了也要当一名法官!”。(澄迈法院 陈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