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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路上的执著追求——澄迈县人民法院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08-04-0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3月31日法制时报 (作者:王 梅 通讯员 颜区良) 6年来,澄迈县法院以“公正、高效、权威”为工作主题,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规范法院管理,强化队伍素质,着力提升法院的公信力,紧紧围绕澄迈经济发展这个大主题,坚持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体布局中去定位,把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落实在审判工作中,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为立足点,务实苦干,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发展,不断取得新的业绩。

   找寻该院的发展轨迹,才发现他们订立的“公正 高效 权威 廉洁 文明 敬业 团结 创新”16字院训,不只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工作中的每个环节。

打造服务型法院 关注民生促和谐

  在采访中澄迈县法院院长林鹤年说,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人民法院就要为人民服务,致力打造公正、高效、廉洁的新型服务型审判机关,就是要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始终。

  人民法庭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该院老城、永发法庭采取“亲民、爱民、惠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简化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老百姓的诉累,并对地处偏远,经济落后,到法院打官司确有困难的群众,经常送法进村、送法入户,不定期巡回办案,深受群众赞扬。6年来,共巡回审理案件153件,次数258次。法院司法为民举措得到具体落实。

  推出便民联系点机制,建立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诉讼联络员93人,2007年通过诉讼联络员立案涉农案件38件;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电话预约,上门立案。

  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提倡人性化司法,确保经济确有困难打不起官司的老百姓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获得司法保护。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给予依法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让有冤情的人打得赢官司。6年来,依法对弱势群体办理减缓免收诉讼费达50多万元,以实际行动关注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

  倾情为民,开辟司法便民通道。推出二十一条司法为民措施,实行双休日、节假日立案预约登记制度。对起诉符合立案条件的,在2小时内办理完立案手续。坚持院长办信访,坚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凝聚力量改革创新 推进工作跃上新台阶

  思路决定出路,该院院长林鹤年等团结全院的力量不断探索法院改革的新路子,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法院工作注入新动力,推进法院工作跃上新台阶。

  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思路。该院每年都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年年工作有新目标、新追求。6年来,该院干警围绕工作思路,奋斗目标、同心协力,开拓进取,全院各项工作都进入了全省法院的先进行列,取得了“班子有凝聚力,队伍有战斗力,法院有公信力”的赞誉。

  为民解忧,创新信访工作机制。针对重复申诉、上访的特点,强化信访人员的责任,提高信访质量,该院认真总结出了“四见面、三复查、二倒查、一回访”的信访工作新机制,一方面注重发挥审判监督救济功能,依法再审,确保有错必纠;另一方面,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有效地解决一批申诉、缠诉、闹诉等案件。近年来,没有因法院工作不当引发的影响澄迈稳定事件。

  科学管理,创新审判管理模式。在立审分离、审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建立起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新体制。实行执行权、执行实施权、裁决权、委托拍卖权四权分离,建立执行情况通报,完善执行听证制度,推行执行和调,执行换人等制度,推进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机制上遏制了“执行难”问题。

围绕大局、稳定、重点抓审判

案结事了彰显公正高效权威

  澄迈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工作,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该院把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意做到“三抓”即围绕大局抓、围绕重点抓、围绕稳定抓。积极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华侨农场归侨难侨工作、林权确权和打击非法占地抢地等中心工作,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发挥审判机关的优势,化解严重影响澄迈社会稳定的热难点纠纷,平息了2件可能引发群体械斗的事件。同时,根据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7条,堵塞了行政漏洞,防止了矛盾的发生。有3起案件调解工作非常成功,双方当事人满意,使可能扩大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被海南电视台“说法20分”和“法治纵横”栏目作为典型案例报道。

   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把人民群众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做到案结事了,才能彰显出司法的公正与高效、权威。

  澄迈县法院6年来建立健全诉、调、执对接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多种救济渠道,使更多的纠纷能迅速、便利、妥善地得到解决。6年来,该院年均结案率为98.6%。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

  该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贩毒、重大伤害、盗伐林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贪污、职务侵占等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进程,维护了该县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6年来该院刑事案件结案率达100%,及时惩处了罪犯,人民群众普遍有了安全感。

  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力求“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及时调节社会关系,化解民间纠纷。6年来该院各类民商事案件审结率高达98.2%。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完善调解工作格局,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坚持将调解原则贯穿于民事案件的庭前、庭审、庭后和执行阶段,充分发挥调解功能,促进案件的及时和解和及时履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近五年来,以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执行案件共超过1000件,调解率从2003年的36%上升到2007年的57.9%,提高了21个百分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提高调解结案率,以调解促进和谐。如老城法庭创新的“三位一体”的调解网络的作法,调解率以每年10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非诉讼案件处理数也逐年升高,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力克“执行难”是该院始终坚持不懈努力奋斗的目标。适时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创新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和解率,切实解决执行难。6年来执行案件年均结案率高达98%,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受到了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多次表彰。

队伍建设是永恒的主题

规范管理保廉洁

  把队伍建设当作永恒的主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

  林鹤年同志担任院长以来,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通过内抓班子凝聚力、队伍战斗力,外树法院公信力。解决了审判有压力没有手段,督查有手段没有压力,管理有制度落实不到位、有考核但没有与利益挂钩、有培训但没有提高的五大问题。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精兵之道,在于强将”,该院牢固树立领导班子是一个坚强集体,是一个龙头,是一种责任的意识,始终强化和落实抓团结增强凝聚力,抓学习提高战斗力,抓创新培养洞察力,抓道德发挥感召力,抓监督强化反腐力等措施。在工作中注重通过自身人格魅力引导广大干警弘扬法院精神,激发和振奋广大干警投入审判工作的热情。使班子成为团结,务实、廉洁的领导核心和法院的“火车头”。

  积极推进法官业务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激励审判调研,重奖调研成果突出人员,全力打造“学习型”法院。

  抓好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纯洁。研究制定了澄迈法院“七条禁令”,建立干警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金,聘请退休老法官当廉政监督员,成立督察组督察制度落实。通过一系列刚性措施管好管住队伍。推出“三个不出、三个不能、三个维护”,创下队伍连续6年不出问题的“三无”零记录。

  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切实为干警解决困难,把关心干警的进步,体谅干警疾苦作为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热心解决干警住房,子女入学困难等问题,慰问生病住院干警等人文关怀,消除干警的后顾之忧,极大鼓舞了干警的斗志。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法庭成文明敬业窗口

  人民法庭直接面对人民群众,该院把法庭建成法院司法为民的第一服务窗口,高标准严要求。

  2002年前,澄迈法院县只有一栋审判办公综合楼,仅设有一大一小两个审判法庭,且审判区与办公区不分;老城、永发两个人民法庭均使用年久失修的旧楼进行审判、办公,自动化办公设备基本上没有。

  2002年2月,林鹤年等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后,面对简陋的办公条件和“两庭”建设严重滞后的局面,法院党组深深感到如果没有一个良好形象,没有一个为群众服务的优质“窗口”,是很难体现法律的尊严与公正的。

  为此,该院党组一班人经过深入调研,把经济发展“两庭”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新建成的审判大楼于2007年8月底竣工,现已投入使用。以“做强小法庭,服务大社会”的人民法庭建设新思路,从法庭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入手,整合和优化诉讼资源,夯实基础,在不断增强法庭的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上下功夫,使法庭实现了“班子强、干警能、管理严、建设优”。为提高诉讼效益,降低诉讼成本,该院在两个法庭推出了电话立案、上门服务、巡回办案以及帮助企业修订完善格式合同,培训法律人才等便民举措,以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司法为民,努力打造司法为民文明、敬业的第一服务窗口。

  经过几年努力,两个法庭的工作得到上级法院、县委和社会的认可,在辖区群众的民意测评中,对法庭的满意度达到100%,老城法庭连续三年被最高法院和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是全省法院系统惟一获此殊荣的法庭;3次被省高院和海南中院评为先进集体,连续7年被评为院先进集体,还被海南中院评为“五好法庭”。永发法庭也被省高院和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澄迈县法院六年荣誉一览表

   2003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法庭达标建设工作先进法院;

   200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

  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被海南中院评为目标管理优秀法院;

  2005-2006年老城法庭连续二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团中央联合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5-2006年永发法庭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7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办公室工作先进法院;

  2007年被省高院评为“两庭”建设先进集体;

   2007年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授予 “法律进乡村”先进单位。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